制度松綁黃金期貨有望迎來新的發(fā)展契機 |
發(fā)布日期:12-02-16 08:59:49 泉友社區(qū) 新聞來源:期貨日報 作者: |
非期貨公司會員詳細頭寸 此次上期所還對黃金期貨交易每日公布的交易信息內(nèi)容作了調(diào)整。在每一交易日結束后,上期所不再公布黃金期貨合約活躍月份前20名會員的成交量、買賣持倉量,而是公布其活躍月份期貨公司會員的總成交量、總買賣持倉量,活躍月份非期貨公司會員的總成交量、總買賣持倉量和活躍月份前20名期貨公司會員的成交量、買賣持倉量。 “對交易信息披露內(nèi)容的調(diào)整,是交易所對當前市場特點和參與者需求變化的積極回應。”柳先生告訴記者,對于目前參與國內(nèi)黃金期貨市場的非期貨公司會員尤其是商業(yè)銀行來說,公布持倉無異于讓其“裸奔”。而且,從海外經(jīng)驗看,對于銀行等機構投資者的交易頭寸也都采用柔性處理,不公布詳細頭寸。 “銀行當然歡迎這樣的信息披露制度!迸d業(yè)銀行貴金屬分析師蔣舒說,隨著市場規(guī)模的擴大,銀行參與黃金期貨市場的程度會不斷加深,銀行之間以及銀行與其他機構和投資者之間的博弈也會越來越明顯。若按照以前的規(guī)定,銀行每日的交易頭寸信息一覽無余,市場其他交易者完全有可能利用這些信息,對銀行頭寸進行“圍剿”。新的規(guī)定既保證了非期貨公司會員交易信息的適當“透明”,又有利于這類會員交易信息的保密,在維護市場公平公開與兼顧部分市場參與者實際需求方面做到了較好平衡。 為使新、舊實施細則平穩(wěn)過渡,上期所決定,修訂后的《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于1207合約開始實施,修訂后的《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