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高額利息回購 警方提醒謹防錢幣收藏陷阱 |
發(fā)布日期:13-07-10 09:14:26 泉友社區(qū) 新聞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王斗斗 |
天津公安機關日前發(fā)現(xiàn),有不法分子打著經(jīng)營新型文化產(chǎn)品的名號,向群眾出售紀念幣或紀念鈔并承諾以高額利息進行回購,從而騙取錢財?shù)慕?jīng)濟犯罪案件。 截至目前,該團伙以在3個月至一年的期限內(nèi),以10%至150%的利息對客戶所購買的紀念幣進行回購的方式向60多名群眾銷售烏克蘭、文萊、黎巴嫩等共計9種幣種的整版鈔和人民幣同號鈔收藏品,獲利千萬元。公安機關已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并全力追繳受害人的損失。 為避免此類案件再次發(fā)生,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在開展錢幣投資收藏時,一定要到經(jīng)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銀行和郵局去購買;所有的投資都是有風險的,不可能穩(wěn)賺不賠,如果在購買過程中,對方承諾以高額利息進行回購的,就要多加小心,有可能是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