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注冊報告(摘要五)——世博會場地規(guī)劃 |
發(fā)布日期:08-11-06 13:40:53 作者: 新聞來源: 新聞點擊: |
敷設、配電、設備、室內外裝修費用及日常運營成本由參展者承擔。 2.5展館的再利用 所有展館均為臨時性建筑,但組織者鼓勵官方參展者設計和建造可以在原址或易地重復利用的建筑。 2.6建設進度計劃 組織者于2007年11月1日將用于建設獨立展館的場地正式移交給參展者。參展者必須在世博會開幕30個月之前提交申請建設場地的正式文件。參展者必須于2011年5月1日之前恢復場地原貌并歸還給組織者。 2.7示例1:由參展者在土地面積為2000平方米的場地上設計和建造的的建筑面積為2000平方米的展館(假定容積率為1):
注:當容積率設定為1時,即展館建筑面積等于分配給參展者的土地面積時,參展者有以下兩種基本選擇:
注:當容積率設定為1時,即展館建筑面積等于分配給參展者的土地面積時,參展者有以下兩種基本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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