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百萬舊幣千元賤賣 |
發(fā)布日期:07-09-21 08:46:00 作者:本站記者 新聞來源: 新聞點擊: |
荊楚網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一批1953年版的舊鈔票,在多家銀行兌換無門,結果被某銀行干部按1:1比例以個人名義兌換,一年之后當事人才知道,這批鈔票在收藏市場上的價值已經接近百萬,于是開始了長達十年的追討橫財之路。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院二審開庭, 1995年春節(jié)前后,四川籍民工趙某與工友在廣州一拆遷工地清理垃圾時,發(fā)現一包1953年版人民幣,面額分別是十元、五元和三元,共346張,總面額1227元。他們打算用這些錢去買煙酒,但沒有商場愿收,到銀行兌換,銀行說1964年之后就停止兌換了。 當年3月,趙某遇到老鄉(xiāng)謝某,談起這些“形同廢紙”的舊版人民幣,謝某覺得多少會有些價值,于是以750元人民幣“低價”買下。 收藏界人士告訴記者,1953年版人民幣存世極為少見,多年來收藏價值一路攀升,這346張舊版人民幣在1995年時,在收藏市場的價值已經接近90萬元。 但謝某并不知道這些,他仍然拿著這些舊幣到銀行碰運氣,在被多家銀行拒絕后,某銀行深圳寶安支行沙井辦事處主任甘某表示,雖然這些人民幣已不能流通,但他個人可以按1:1比例兌換。謝某喜出望外,將部分紙幣贈人后,拿著剩下的317張共1067元紙幣,與甘某進行了兌換。 一年后,謝某才知道這些舊鈔票的真正價值,于是向甘某追討。甘某后來陸續(xù)退還91張票券,被謝某賣了五六萬元。 1997年,謝某向當事銀行投訴甘某。銀行考慮到甘某私自收兌欠妥,于是將剩余的226張舊版人民幣以銀行名義收兌。謝某認為這是“強行收兌”,于是不斷投訴,投訴無果后,謝某到法院起訴沙井支行。 法院認為,謝某并非票券真正主人,據此一審駁回謝某的請求。 謝某提出上訴,深圳市中院昨日開審此案,但沒有當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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