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永衡官銀錢號二角券 |
官銀錢號是清代和民國時期設立的官方金融機構,又被稱為官銀局、官錢號等,主要有官辦、官督商辦、官商合辦等幾種形式。官銀錢號起初被稱為“官錢鋪”,設立于雍正九年。咸豐三年(1853)起,中央政府陸續(xù)設立“四乾”(乾豐、乾亨、乾益、乾豫)和“五宇”(宇謙、宇升、宇豐、宇恒、宇泰)官銀局,地方政府紛紛仿效,福建永豐官銀局成為地方最早開設的官銀局。1896年以后,全國各省基本上都設有官銀局,發(fā)行的紙幣分制錢票、銅元票、銀兩票和銀元票幾種。最晚停業(yè)的官銀局是吉林永衡官銀錢號,停辦于九一八事變后,現對該官銀錢號1918年發(fā)行的一張二角小洋券作簡要介紹。 橫式,長11.2厘米,寬6.3厘米。正面紫、綠兩種圖案,花紋長方框四角花符內各斜書面值“二角”,框內上方正中自右至左弧形排列“吉林永衡官銀錢號”八字,中間橢圓形開光內是銀錢號的建筑圖案,兩側花符內豎排面值“二角”,左右近邊框處分別豎書“中華民國七年縮制”和“通用小洋完納賦稅”字樣。圖案斜下側鈐兩枚“吉林永衡官銀錢號”篆體朱文方印。下方近邊緣處是紅色票號“8964720”。該券由永衡印書局印制。背面藍色圖案,花紋長方框四角各斜書“20CENTS”紀值,框內上方正中書英文行名“THE YUNG HENG PROVINCIAL BANK OF KIRIN”,中間是面值“TWENTY CENTS”,左右兩側是“20CENTS”,下方有銀錢號總辦的英文簽名。 1898年,吉林將軍延茂為抵制羌帖(各種俄國貨幣的俗稱,泛指華俄道勝銀行、沙俄國家銀行和中東鐵路當局發(fā)行的以金盧布為本位的兌換券),制止私帖(與官帖相對,在民間發(fā)行與使用)泛濫,在吉林省城創(chuàng)辦吉林永衡官帖局,“永衡”二字是求“幣價永久衡平”之愿。1908年吉林巡撫朱家寶在官帖局內附設官錢局。1909年吉林巡撫陳昭常將官帖、官錢兩局合二為一,改名為吉林永衡官銀錢號,號址設在吉林省城西大街(今吉林市),資金為大洋1000萬元。該號在省內長春、濱江、延吉、琿春、寧安、扶余等21縣設立分號,逐漸成為吉林全省的地方銀行,并將業(yè)務擴展到上海、天津、大連等地。據《永吉縣志》記載,該號“專司匯兌款項,活潑金融,接濟商民,兼代納稅以期社會便捷……” 吉林永衡官銀錢號發(fā)行永衡官帖、吉小洋、吉大洋、哈大洋券等多種紙幣。永衡官帖,分一吊、二吊、三吊、五吊和十吊五種面值的小帖,還有五十吊、一百吊兩種面值的大帖(整帖);吉小洋(永小洋或小執(zhí)帖),票額分為一角、二角、五角、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七種;吉大洋(永大洋或大執(zhí)帖)有五分、一角、二角、五角、一元、五元、十元七種;哈大洋券有五分、一角、二角、一元、五元、十元六種。該號大作錢票生意,漫無限制地濫發(fā)紙幣,從中牟利。遍布各地的官帖、吉小洋、吉大洋不久就失去信用,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反映了地方財政的匱乏和貨幣大幅度貶值。以官帖為例,光緒二十六年初,發(fā)一吊、二吊、三吊、五吊之帖,光緒三十四年后發(fā)行面額五十吊及一百吊之大帖。1911年起,官帖不斷增發(fā),造成官帖的市價暴跌。1913年初,官帖的發(fā)行額為8500萬吊,折合銀元1700萬元,而官帖局的庫存現銀準備按市價只合發(fā)行額的五分之一。據史料記載,1924年官帖120吊合大洋一元,到1928年7月,大洋一元可兌換官帖200余吊至300吊,官帖日多現貨日少,現貨日少,官帖愈賤,最終淪為不兌現之紙幣。 吉林永衡官銀錢號除代理國庫、經營一般銀行業(yè)務外,還經營著許多企業(yè),如永衡茂、永衡長、永衡合、永衡裕、永衡昌、永衡泰、永衡印書局、吉林電燈廠等,這些企業(yè), 伴隨著永衡官銀錢號的起伏而不斷發(fā)生變遷,最終隨著永衡官銀錢號的終結而退出歷史舞臺。 吉林永衡官銀錢號二角券 吉林永衡官銀錢號二角券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