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雙節(jié)將至,不少市民在出境游玩時,順便購入黃金等貴金屬。中山海關提醒市民,旅客從境外購買貴金屬及其制品時,如超過50克在入境時必須向海關主動申報。
中山海關表示,旅客攜帶金、銀及其制品入境,應以自用、合理數(shù)量為限。除此之外,按照國家規(guī)定,進境旅客和15天內首次出境旅客可攜帶的外幣現(xiàn)鈔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進出境旅客可攜帶人民幣現(xiàn)鈔不超過20000元,如果攜帶現(xiàn)金超過規(guī)定限額,必須主動向海關提出書面申報。
在境外購買的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等20種不予免稅商品或者單品超過5000元的其他商品均需納稅,入境的內地游客必須主動書面向海關申報。對故意隱瞞,數(shù)量巨大、構成走私行為的,一經查處海關將依法予以沒收并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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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種不予免稅商品: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柜)、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含iPad)、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tǒng)、傳真機、電子計算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