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礦業(yè)“污染門”背后的“尋租門” |
隨著公眾對紫金礦業(yè)(601899)的不斷拷問,越來越多的真相展現在公眾面前:原來在“污染門”背后還藏著一扇“尋租門”。據報道,至少有20多名當地政府官員投身紫金礦業(yè),紫金礦業(yè)可以開出數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年薪,成了官員們最好的“養(yǎng)老院”:今年65歲的上杭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林錦添曾擔任紫金礦業(yè)的黨委副書記,如今改任黨委常委;縣政協(xié)主席溫文標兼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范志喜退休后任公司黨委常委;縣委黨校原校長郭文生任公司總裁辦主任;縣體改辦原主任、文化局原局長黃連池任公司宣傳部長…… 仔細想來也不足為奇。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地方政府為何愿意長期充當紫金礦業(yè)的保護傘?除了GDP、稅收的好處外,當然還有地方官員個人的好處。當然,紫金礦業(yè)的尋租比較隱蔽,采取了地方官員到企業(yè)任職的形式。但這種表面的合法支取收入,并不能掩蓋其利益輸送的本質。腐敗即經濟學所謂的“尋租”,即尋租者向權力擁有者支付租金以求獲得大于租金的特殊利益。這本質上是一種利益交換,尋租的雙方均從中獲利。受損的是全社會的利益、公平的喪失和資源配置效率的降低。 類似的,幾乎每次煤礦出事背后都有一些地方官員被牽涉進去,由此中紀委在2005年8月30日發(fā)出通知,要求堅決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yè)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的問題。但現在看來,這或許只能使這類問題從桌面上隱藏到桌子底下。 應該說,尋租是經濟發(fā)展過程中最難以遏制的力量,在利益的驅使下,總會有企業(yè)企圖通過收買政府官員來牟取超額利潤。隨著經濟結構的變化和改革的不斷演變,尋租力量的目標也在不斷轉移,從雙軌制時期的倒賣鋼材,到證券市場IPO和內幕交易,房地產市場拿地,藥監(jiān)局拿批文,發(fā)改委拿項目……不一而足。 根據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的研究,2005年中國全國城鎮(zhèn)居民收入中沒有被統(tǒng)計到的灰色收入總計為4.4萬億元,相當于當年GDP的24%;到2008年,這一灰色收入已經上升到5.4萬億元。 治理腐敗,最忌諱的莫過于“諱疾忌醫(yī)”。腐敗在任何國家都存在。2007年美國首都華盛頓的聯邦說客(federal lobbyists)多達1.7萬人,游說開支排名第一的是“金融、保險與房地產行業(yè)”,其在1998~2006年期間的游說開支高達25.58億美元。 我國利益集團的特殊性在于,它們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對立法的影響上,而是利用現行法律和制度的漏洞進行“尋租”。這一特點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