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貴的黃帝紀元年號賦稅付執(zhí) |
發(fā)布日期:10-12-06 08:52:52 泉友社區(qū) 新聞來源:收藏快報 作者: |
近年,筆者在富川縣收藏品市場購得數張以黃帝紀元為年號的稅賦付執(zhí)。此付執(zhí)規(guī)格為25×8厘米,為“富川縣正堂王為征收錢糧付給的收執(zhí)事據”:富川縣“上九都七甲何開盛”,繳納分編分閏銀伍錢陸分柒厘,完納時間為“黃帝四千六百有九年十月廿九日”(見圖)。 據筆者查閱史料,黃帝紀元為始自辛亥革命勝利后的1911年10月11日、止于中華民國成立前的1911年12月31日這一中華民國軍政府特殊歷史時期,共使用82天。 筆者所藏“富川縣正堂的黃帝紀元年號付執(zhí)”,時值辛亥革命取得成功后、鞏固革命成果的軍政時期,是辛亥革命史的又一歷史見證。武昌起義勝利后,廣西各地同盟會代表開會決定在柳州、桂林、梧州、潯州同時起義,以響應武昌起義。同盟會員羅佩珩由香港回潯州組織平南、桂平、貴縣、武宣、藤縣起義。在邕同盟會員到藩臺衙門請愿,要求響應武昌起義,廣西同盟會支部耿毅同布政使王芝祥談判,達成“廣西獨立,新軍北伐”的協(xié)議。巡撫沈秉坤召集司道會商,被迫接受獨立要求。11月7日革命新軍入城,選舉原巡撫沈秉坤為廣西軍政府都督,王芝祥、陸榮廷為副都督。11月21日,沈秉坤辭去廣西軍政府都督職,廣西議院選舉陸榮廷為廣西軍政府都督。11月28日,陸榮廷就職,在梧、柳等地設立軍政分府,向全省發(fā)布通電布告《應行照辦者十四條》、《應行禁止者六條》、《應行改革者十條》,使廣西的經濟秩序及社會秩序得到了恢復和建立。又據史料記載,清末,廣西財政困難,每年靠湘、鄂、粵三省補助白銀38萬兩,稱“協(xié)餉”。辛亥革命后,“協(xié)餉”中斷,藩庫空虛。陸榮廷為解決財政困難,在黃帝紀元期間,采取收捐稅、印發(fā)紙幣等項籌集資金的措施,以維持財政開支,支持鞏固辛亥革命新生政權。 從上述歷史探源,廣西軍政府在軍政時期,已明文告示照章收取統(tǒng)稅,采用黃帝紀元年號。因此,黃帝紀元年號稅賦付執(zhí),當屬辛亥革命成功后,中華民國成立前,廣西軍政府籌措資金的歷史見證。 此稅賦付執(zhí),反映了當年廣西軍政府、富川縣正堂、富川縣人民響應辛亥革命支持新革命政權的史實。采用黃帝紀元作年號,擺脫了以前沿襲的用皇帝名字作年號的桎梏。黃帝紀元年號付執(zhí)也使我們窺見到,當年廣西軍政府的執(zhí)政者果斷地響應辛亥革命,及時采取各項開明措施,支持鞏固辛亥革命的勝利成果,使當年廣西建立了較穩(wěn)定的政治經濟秩 |